崇义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7-15 11:28:00

崇义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房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崇义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崇义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义县房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崇义县房管局是县人民政府设立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增挂崇义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和崇义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和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房地产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和房地产预警机制。

(二)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拆迁、房地产中介、白蚁防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企业(机构)资质和执(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物业服务等行业管理。

(三)依法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拆迁、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障性住房等房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计划;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的管理;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偿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五)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全县范围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

(六)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备案;指导督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活动;负责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参与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

(七)组织编制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新市民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县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负责转制企业未参加房改职工住宅和未列入转制资金预算的其它房产接交和接交后的经营管理。

(八)负责全县范围内直管公房、廉租住房的经营和维修;编制危旧房改造计划。

(九)负责全县房屋白蚁防治与科普宣传。

(十)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各项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崇义县房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22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6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崇义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崇义县房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崇义县房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3.9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3.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8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7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崇义县房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0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计8万元。其中,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预算5万元,购置办公空调预算3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崇义县房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5 万元,与上年相等。

第三部分  赣州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崇义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房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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