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民政局为主管全县民政工作职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则。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优抚安置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的管理、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和双拥创建工作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承办救灾救济及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工作经及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光荣)院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建设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三院”建设;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福利企业生产;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县婚姻管理、儿童收养和救助管理规章;指导婚姻、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涉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协调跨县(市、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中心城区殡仪事业,指导县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8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另7个敬老院,分别核定事业编2人,共14人。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1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数25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3人;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3.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92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县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73.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76%。其中:部门支出173.9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3.9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5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9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1.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9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3.92万元,比上年减少35.76%。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3.9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3.92万元,比2016年减少35.76%,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已移交社保局发放。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12.6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及家具预算67.66万元,工程预算15万元,救灾物资预算3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县民政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万元,比上年减少17 %。具体为: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0 % 。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17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2017年县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附件:民政局2017年输出报表(市县统一)-财政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