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县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9-23 15:54:00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03人,其中在职人员102人,离休人员1人。另有退休人员74人,遗属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775.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一致;本年收入较2019年增加382.15 万元,增长27.43 %,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的增加、退休人员单位职业年金补缴、新增职能经费的增加、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食品快检室建设及运行经费、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经费、新能源车购置经费、3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装置购置、品牌创建奖励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75.12万元,占  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775.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75.12万元,较2019年增加382.15万元,增长27.43%,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增加的工资支出、死亡抚恤的支出、退休人员单位职业年金补缴、新增职能日常经费支出、基层规范化建设、食品快检室建设及运行支出、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支出、新能源车购置、3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装置购置以及发放品牌创建奖励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一致。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75.1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0.97万元,决算数为177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8.13万元,决算数为14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6%,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增加的工资支出、死亡抚恤的支出、退休人员单位职业年金补缴、新增职能日常经费支出、基层规范化建设、食品快检室建设及运行支出、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支出、新能源车购置、3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装置购置以及发放品牌创建奖励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96万元,决算数为16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发放了抚恤金、单位补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及利息。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6万元,决算数为6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及退休人员随工资增长而增加了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28万元,决算数为7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5.1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44.13万元,较2019年增加370.65万元,增长38.07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临聘人员9人、疫情防控补助的发放及绩效奖励的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4.2万元,较2019年减少16.81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三公”支出及其他日常经费支出的严格控制。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53万元,较2019年增加10.81万元,增长36.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发放了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86.26万元,较2019年增加17.5万元,增长25 %,主要原因是:新能源车购置、3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装置购置、食品快检室设备采购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万元,决算数为57.06万元,完成预算的73.1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6.56万元,增长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2019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无因公出国计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元,决算数为6.79万元,完成预算的67.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39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得到有效控制。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92批,累计接待52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37.38万元,完成预算的93.4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37.3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了三台,全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置的三台公务用车均为新能源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12.88万元,完成预算的4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8.44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更换了三台执法用车,车辆维修费及燃料费用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更换了三台执法用车,车辆维修及燃料费用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2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基层规范化建设、食品快检室建设及运行支出、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支出、新能源车购置、3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装置购置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执行效果良好,完成了既定项目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及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赣财行指[2020]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政下拨我局食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15.3万元,2020年全年执行数为15.3万元,执行率为100%,完成既定项目目标。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1项数量指标、2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均顺利完成,如完成省级食品抽检25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为100%、按时间节结完成抽检任务,有效的保障了我县食品安全。二是1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在抽检过程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均进行了处置,有效预防和控制危害隐患的出现或扩大,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满意度逐步提高。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目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时间比较短,缺乏专业能力的人和知识水平支撑,受部门联动影响,信息难以收集,绩效目标难以确定,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但是仍然难以根据所获取的信息有效开展评估。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行为过程、支出成本及其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使财政资金得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多方面的控制。二是使绩效评价工作贯穿于财政支出安排和实施的全过程,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具体见附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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