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转移支付增量资金7500万元。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