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崇义县县城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方案:占地面积31亩,建筑总面积10000㎡,拟建为六个区域:A-影城(包括演出厅)、B-青少年文化宫、C-图书馆、D-博物馆、E-配套服务楼。
主要建设内容:
A、影城:分大戏院、电影厅、音乐厅。大戏院配备各种现代舞台设施,可上演中、西方歌剧、戏曲、大型歌舞剧、话剧、舞蹈等演艺节目,可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舞台面积560㎡,堂座、楼座共1000个;电影厅可容800人观看,设计富丽堂皇,有独特的音响效果。
B、青少年文化宫:建筑总面积2500㎡,设文化展厅、综合展厅、大型舞美制作室、文艺作品收藏研究室、音像器材储藏室、舞蹈、文学、声乐、美术、书法、摄影、戏曲、曲艺小品等培训活动室和创作室,影视教学活动厅、多功能厅、琴房、录音棚和小品、合唱、舞蹈排练厅等各种功能室。
C、图书馆:集阅览室、期刊室、外借室、检索室、藏书室、少儿图书楼、办公室、微机房、演播厅、停车库为一体,使读者座位数达到1000座,少儿读者座位数达到500座,设有100米宣传长廊,是具有一定绿化面积,有安全通道、功能较为齐全、布局更趋合理、环境更为优美的综合性图书大楼。
D、博物馆: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文物储藏和文物展示,内设文物库房、文物展厅、办公室等。
E、配套服务楼:拟建成集文化用品经营、餐饮住宿、运动休闲、会议展览、网络咨讯等功能齐全的文化中心配套服务楼。
建设条件:崇义县委、县政府对兴建“文化艺术中心”十分重视,提出要在全国文化先进县的基础上建设“文化名县”的目标,该项目已摆上主要议事日程。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效益预测:项目将面向社会,进行市场化的经营管理。公益性文化事业在政府加大投入,调整资源配置的情况下,逐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遵循凡是政策允许的,适合市场化运作的,都将通过“分块承包、市场竞投”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引入社会资源进行经营管理,实现政府和社会双赢,达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相统一。
合作方式:合资、合作、独资
联系单位:崇义县文化局
联 系 人:王受传
联系电话:0797—3812175,(0)1376632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