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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府字[2008]15号
关于印发崇义县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各单位:
《崇义县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业经2008年3月3日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此新闻共有4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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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维维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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