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按照“中心镇—建制镇—中心村—自然村”的层次,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及中心镇、村庄建设等详细规划,积极实施,梯级推进。高标准建设扬眉镇、关田镇中心城镇和过埠镇、铅厂镇旅游小城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市场化运作,加快镇村交通、供电、供水、供气、环卫等设施建设,努力建设一批兴旺、繁荣、便捷、舒适、文明、卫生的新型城镇,增强辐射带动周边乡村的能力;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地建设步伐,因地制宜逐步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科学集中建房,促进农村集约用地,建设一批功能配套、生活舒适的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大力实施“十万树苗、十万竹子进乡村”工程,推进平原绿化、道路绿化和庭院美化,深入开展卫生、党建、文化、农资等进农村社区活动,完善社区功能,引导农民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
18、健全社保体系,保障人民生活。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平台,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积极解决乡镇差额拨款人员、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参战复员退役人员等群体的社会保险问题;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县慈善会的积极作用,从生活、教育、医疗、司法等多方面对弱势群体实施救助;完善城乡社会福利制度,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和老年福利设施,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完善廉租房制度,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实现城乡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及贫困生资助、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四个全覆盖”,提高保障水平。
19、适度集聚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合理调整城区中小学校规划布局,兴建符合国家重点标准、办学规模逐步达到5000人的职业中专新校区,高标准建成2所普通高中、2所初中和4所小学。办优办强城区中小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逐步实行全员公开竞聘上岗,引导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学生进城就读,切实保证农村学生能够与城镇居民同等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巩固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成果,加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十一五”期间每年要递增1个百分点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民办学校在征用土地、报建立项、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环境保护等方面享受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
20、发展公共卫生,提高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完善城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村卫生所建设,重点在农村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施和装备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建立健全以户为单位的农民健康档案,逐步推行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生殖健康“六位一体”服务,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转变;实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全科医师培训,实施城市优秀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卫生服务站;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农民参保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逐步提高报帐比例,扩大农民享受合作医疗补助覆盖面,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积极做好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对特困、低保、困难人群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此新闻共有10页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