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3月份,我办连续3个月对全县政府机关公文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书面通报。4月份,我办又对上报县政府的公文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全县机关公文格式较为规范,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办理程序不断规范,大部分单位均能按要求办理和报送公文,但仍有部分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县关工委《关于要求解决县直单位和乡镇、村关工委老同志工作补贴费的请示》、铅厂镇政府《关于要求解决振华生态农庄修路经费的请示》、过埠镇政府《关于过埠盆形水库用于工业小区二期建设的请示》为16开型纸,不是国通用的A4型纸。
二、县武警中队《关于要求解决武警中队预算经费的请示》、县委宣传部《关于要求拨给县委中心组学习经费的请示》、县委报道组《关于要求添置办公电脑的请示》、老干局《关于要求解决企业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和特殊困难费的请示》、城投公司《关于要求下拨拆迁、安置补偿费的请示》、县委办《关于要求增拨行政经费的请示》、机要局《关于要求拨给购买专用UPS电源等经费的请示》没有文件头,没有文号,没有签发人,没有以规范的正式文件上报。
三、少数单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作的公文,拟文签发纸仍用本单位内部的拟文签发纸或政府办早已更换的拟文签发纸,文件纸仍用16开型纸,纸张大小、白度和厚度均不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
行政公文是依法处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其质量直接体现着行政机关的形象。希望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各部门要切实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办文、办事程序,促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我办将继续对机关公文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再受理,并继续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