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崇义县纪委、监察局开通的网上举报信箱予以公布,欢迎检举、控告、申诉。
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是: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诉求;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以下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3、对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4、对其他不属于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或部门。
网上举报信箱:cyjwxfs@126.com
举报电话:3823880、13970764216
对业务范围内的举报县纪委、监察局将认真受理、认真调查,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处分原则,一般问题1个月内办结,复杂问题3个月内办结,转立案的,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对署实名的举报件县纪委、监察局将严格保密、优先处理并及时把办理情况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给予反馈。
中共崇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崇义县监察局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