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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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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显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农用车有序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采取过硬举措,扎实推进我县农用车有序管理。现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摸清底数,确立系统化、明确化的管理工作规划”建议的答复

我县现存的农用车类型包括按照牌证管理的轮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以及变型拖拉机。按照牌证管理的轮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已按“灭失、报废、在用、转卖”四类,在江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了登记机具实际状况和基础信息。2025415日我局印发了《崇义县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方案(试行)》,严格执行落实按照牌证管理的轮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和报废补贴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文件要求,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要全部清零淘汰。我县已于2021年底已完成本县牌照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我县目前现存的变型拖拉机均为外县牌照拖拉机。20241121日,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管理乡镇农用车(拖拉机)的通知》,组织16个乡(镇)开展一次拉网式乡镇变型拖拉机摸底排查,经各乡(镇)全面摸排,全县共有未清零的变型拖拉机91辆,其中悬挂外省牌照的有74辆,已整治32辆。本省牌照的变型拖拉机除赣03开头的拖拉机外均为已注销的农机牌照。针对外省牌照的变型拖拉机,我局向当地农机监理机构发出协查函,请当地农机监理机构协查该批外地牌照是否在当地农机监理机构登记注册且正在使用,并发布通告要求农机车主主动上交已注销的或伪造的农机牌照。同时根据《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赣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赣市农字〔202517号)工作要求,向已摸排登记的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发放告知书,并讲解全市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规定和道路交通法规,督促车辆所有人采取报废拆解等方式处置车辆。320日,我局提请县道专委在全市率先发布了《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告》,明确4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不定期前往各(乡)镇开展整治工作。

二、关于“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议的答复

根据《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在农用车管理的执法工作方面,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沟通,联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和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全县16个乡镇开展拖拉机整治工作,形成联动机制,通过在主要交通要道蹲点、道路巡查等方式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农机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拖拉机是否牌证齐全、是否参加年度安全检验,假牌套牌、违规驾驶操作、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外省进入本省区域内的农用车,我局向当地农机监理机构发出协查函,请当地农机监理机构协查该外地农用车是否在当地农机监理机构登记注册且正在使用,核查其真实性。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农机领域的违法行为,显著增强了执法效能,今年以来,我局已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工作7次,出动执法车辆2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各类拖拉机100辆次。

三、关于“加强农户安全意识,建立自主报废渠道”建议的答复

为加强农户的安全意识,我局在人群集中、乡(镇)圩镇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宣传和讲解农用车事故警示案例等方式进行农用车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农户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合法合规的农机车辆,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驾驶农用车。同时发放拖拉机安全驾驶的宣传资料,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引导农户依法考取农用车驾驶证,做好农用车上牌工作,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截至目前,我局已通过面对面发放宣传单(手册)100余份、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农机安全知识、转发村务公开群124次,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知识宣传群众覆盖面。

同时,认真落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455号),大力推动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老旧拖拉机报废更新,我局联合县财政局下发了《崇义县2024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由县、乡两级共同组织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已组织农机报废16台,确保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四、关于“积极吸取相近市县优秀经验,取其精华”建议的答复

2025219日至21日,我局会同交管、应急、林业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一行共8人赴宜春市宜丰县和信丰县学习考察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学习考察过程中发现,宜丰县和信丰县各有关部门在农机专项整治中做到了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乡村、林区道路间基本没有变型拖拉机上路的现象,农机安全监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根据调研结果,我局积极反思我县在农用车管控上存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不够顺畅、变型拖拉机整治存在困难和存在农机牌证制假售假利益链条的问题。对此,我局汲取宜春市宜丰县和信丰县在农用车治理方面的优秀实践经验,加大对农用车管理的工作调度,加强同市监、公安、果业部门的协调联动,不定期联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严厉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密切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农机牌证制假售假利益链条,形成农用车管控工作的协调合作。

我县是林业大县,竹木、脐橙等初级农产品数量多、分布广且主要位于林区,山高路陡,采用变型拖拉机进行运输是唯一手段,也是民生所需。因此,农用车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不懈努力,持续开展农用车规范管理工作,严控拖拉机上路通行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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