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访问量:

崇义县农业农村局


                                       

   崇农提字〔20229                   签发:陆水明


       分类:A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2委员提案的答复

杨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科学规划”的建议。

以争创全省首批美丽宜居示范县为契机,按照“整县统筹,多规协调;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项目带动,注重实施”的原则,编制了《崇义县美丽宜居示范县建设规划》,对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所有乡镇和村庄,进行了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每年,我县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要求,按计划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2022年,我县新农村建设任务86个(其中:省级建设点42个,县级自建点44个),目前均已开工建设。

充分运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经验,结合村庄规划评估成果,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强化规划对乡村各项建设的约束、指导作用,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2021年已启动第一批16 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均已形成初稿;2022年计划启动第二批36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将省定重点帮扶村、市级巩固拓展村和脱贫村、市级重点帮扶村、县级重点帮扶村、县级宅基地制度 改革试点等36个村纳入2022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计划,已于4月份提交相关资金请示上报县政府批复。

二、关于“落实工作责任”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成立了全县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当任组长、县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县委部门、县直(驻县)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专职副书记具体抓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制定了《崇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崇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等规划性文件,分年度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将整治建设任务分解至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以来,我县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县圆满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接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成功创建了全省首批美丽宜居示范县、全省首批“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先行县,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省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三、关于“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的建议。

农民群众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者,也是直接受益者。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始终将如何激发群众主动性作为工作重心来抓。各乡(镇)以乡村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为契机,通过设立道德“红黑榜”、村规民约为导向,开展“五美庭院”“星级文明户”“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崇义县乡风文明“积分制管理”的试点工作方案》,在各乡(镇)开办“积分制”超市(银行),推行乡风文明“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通过积分兑换的形式,进一步激发群众的主体作用,提升农村社会乡风文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关于“健全投入机制”的建议。

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各方出力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格局。一是强化政府投入,仅2021年,县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5154.86万元,其中:村庄整治建设(新农村建设)资金1500万元;农村土坯房改造、维修加固及拆除补助资金共计938.78万元;空心房拆除补助资金308.9万元;村庄环境整治项目资金429万元;改厕资金115万元;长效管护资金372万元(考虑乡级财政压力,县级每村配套3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1211.18万元,垃圾分类160万元;5G+村庄长效管护平台建设资金120万。二是鼓励群众参与,建立村庄卫生保洁缴费机制,由村民理事会向农户收取适量保洁费用并合理用于村庄环境整治及管护,鼓励开展长效管护第三方购买服务,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三是引入社会资本,成立了崇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各乡(镇)、村成立了相应的促进会(理事会),为心系家乡建设乡贤提供了平台,至2019年成立以来,全县累计获得乡贤捐资捐物2000余万元,2021年,崇义县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被评为全省“新农村建设最佳促进会”。

近年来,我县在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都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虽然取得了些许成绩,但离人民的需求和各位委员、代表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乡村产业振兴发展要求,加强农村建设,积极谋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崇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2622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