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农提字〔2022〕10号 签发:陆水明
分类:A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刘朝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工作重心调整到解决基础性建设”的建议。
自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一直以夯实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三农为目标,在村庄规划的指导下重点实施“七改三网”基础设施项目,即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电网建设、广电网络建设、电信网络建设。精准扶贫实施后,我县更是加大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以改厕、入户路硬化为主的村庄整治扶贫项目建设。在近年来的努力下,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县属山区丘陵,农户居住相对分散,基础设施建设与群众及代表、委员期盼还存在差距。加之农村污水沟、余坪等是一个相对动态数据,县级无法具体统计,各乡(镇)可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及乡村振兴项目等,以关田村为例,2022年利用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完成了石壁头、上下屋组4800平方米的余坪硬化建设。
二、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以奖补为主”的建议。
群众既是乡村建设的参与者,也是直接受益者。近年来,我县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乡村建设模式,在有限的建设资金情况下,通过多方协作的模式,争取更大的建设量。因为各个乡(镇)、村、农户的情况和诉求不一,所需建设项目也不同,县级统一制定奖补标准,不仅会限制乡(镇)项目实施的灵活性,也不能满足部分特殊环境的需求。各乡(镇)可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合理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建设奖补办法,同样以关田村石壁头、上下屋组为例,镇政府规定每户政府承建余坪120平方米,剩余部分由群众自筹解决;杰坝乡2021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受益群众按余坪30元/平方、外墙粉刷(含打底、腻子粉、刷漆)30元/平方、入户路(15公分厚,3米宽)100元/米标准自筹,其余部分政府包干,在同等建设资金的情况下,使更多的群众受益。
三、关于“分期实施乡村美化”的建议。
2021年,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工作要求,我县分阶段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扫一遍”行动,对全县自然村庄开展环境整治提升“扫一遍”。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分类,科学制定整治提升措施,实施压茬推进整治提升,按照市、县村庄整治标准,2022年,基本完成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道沿线村庄整治提升; 2023 年,重点整治提升乡(镇)主干道、通组路沿线村庄及人口较多村庄; 2024 年,重点整治提升剩余村庄。
近年来,我县先后创建了全省首批美丽宜居示范县、全省首批“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先行县,荣获了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省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集体等称号,这些都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虽然取得了些许成绩,但离人民的需求和各位委员、代表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乡村产业振兴发展要求,加强农村建设,积极谋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崇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2年6月22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