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020年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访问量:

赖崇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控烟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落实人多场所禁止吸烟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被动吸烟同样危害。这个建议非常好,禁烟不仅是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测评指标的要求,更切合了我县县情,切合了广大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同时也是我国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成员的应尽义务。

近年来,我县大力开展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禁控烟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大禁烟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崇义电视台、网络、微信公众号,大力开展禁烟宣传。特别是每年的春节期间、4月7日世界爱国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戒烟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了群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和拒绝吸烟的能力。二是认真落实公共场所“四有四无”制度。把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为省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四有四无” 制度(四有即:有醒目的控烟制度、有固定规范的禁烟标志、有禁烟监督员、有经常性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内容,四无即:无吸烟者、无烟具、无烟蒂、无烟灰),在办公地点、学校、公共场所等张贴“禁止吸烟”、“无烟区”或“吸烟有害你和他(她)健康”的告示牌,加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力度。同时,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公共场所禁烟各项措施的落实。三是压实工作责任。2020年4月22日,崇义县爱卫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无烟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县80%的党政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创建成“无烟单位”。所有医院、学校100%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实现无烟环境建设全覆盖,各单位已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控烟工作计划、明确控烟目标,建立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工作职责,签订控烟工作责任书,确保控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已有56个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申报崇义县无烟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学校)。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工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虽然我县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下一阶段我们将加强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继续加大禁烟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吸烟有害健康的常识和禁烟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禁烟意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我县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措施,并在时机成熟时上升为地方法规加以限制,积极推进我县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步伐。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