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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城管局机构职能信息和单位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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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城管局机构职能信息和单位机构职能目录


根据《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规划和城市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编制城区园林绿化、路灯亮化工程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路灯亮化工程方案审查及质量验收工作。

(三)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亮化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的管理、养护;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及小区市场物业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城区农贸市场物业管理、维护、维修及改造;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研究制定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土方建材运输及流散物体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渣土运输和建筑工地转挡审批与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消纳管理工作。

(五)编制全县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负责制定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的保洁、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的管理的审批。

(六)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拟定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张贴(挂)宣传品、管(杆)线设置等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临街景观、公共场等容貌的管理 。

(七)负责城区道路开挖、道路占有用、空中管线架设、地下管线埋设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各类临时占道活动、破(占)道管理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区摊点布局规划,管理店外经营、场外交易。

(八)组织实施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负责城区风景园林、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区绿化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审查报批;负责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查工作。

(十)负责城市桥染、隧道、排水等市政设施和园林、公园、环卫、户外广告、垃圾填埋场、渣土堆场、渣土运输、道路开挖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城区临时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十一)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建议;对各项城市管理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十二)负责各乡(镇)城镇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全局共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市政股股、执法监督股。

(二)县城管大队为崇义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所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股级。

(三)将县城管大队更名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调整为县城管局所属的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整合组建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政服务中心)。整合原县环卫所、县路灯所、县园林所等单位及职能,组建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挂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牌子,为县城管局所属的正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主要负责人:熊晓琼

四、联系电话及地址

办公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382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