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管理公开 > 政府机构

崇义县审计局机构概况

访问量: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县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受县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研究提出在全县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全县审计工作规划和方案,协调推进县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三)负责起草审计规划性方案,制定审计规范性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依法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四)负责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本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的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事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对国有企业履行监事职责。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县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沟通与协调,承担人事、编制、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审计统计等工作。安排、组织审计人员培训和节能减排、精神文明创建;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经责审和法规审理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审计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全县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工作,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机关各股室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起草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业务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草拟全县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拟定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和审计内容。牵头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全县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全县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三)财政金融经贸涉外审计股。实施审计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实施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审计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的驻县企事业单位、金融、保险部门。承担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牵头起草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牵头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县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四)综合业务审计股。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党政组织、社会团体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县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县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教科体部门及直属单位和县政府管理的教科体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组织审计县政府投资、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全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承担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主要负责人:邱志坚

县审计局办公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704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7-381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