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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枫树坑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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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忆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已委托江西明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进行“崇义县枫树坑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崇义县枫树坑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崇义县枫树坑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崇义忆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崇义县关田镇下关村枫树坑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库、场地平整工程、垃圾坝工程、防渗工程、填埋气体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系统、防洪工程建设,相关给排水、道路等辅助工程建设。


建设规模:一座库容为106万m3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其配套设施,并配套建设设计处理规模为120m³/d的污水处理设施。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崇义忆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海


联系电话:15579733339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中营村锦绣华府1号楼205室附3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明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7679381862E-mail:546030583@qq.com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康路阳明国际1号楼709-710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崇义忆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