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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义县长龙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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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发改投资字〔202279

关于崇义县长龙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崇义县卫健委:

你委报来《关于审批崇义县长龙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崇卫健文〔2022〕1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29号)规定,以及崇义县人民政府抄告单(崇府办抄字〔2022〕148号)、崇义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7252022051301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乡镇卫生服务能力,原则同意实施崇义县长龙镇卫生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5-360725-04-01-

996501),并原则同意《崇义县长龙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建设方案。

二、项目业主为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崇义县长龙镇长龙新城运动场南侧。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项目占地面积4803.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69.23平方米,其中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2444.08平方米、医技楼1087.98平方米(含地下消防水泵房118.3平方米)、DR室60平方米,医疗废物暂存间60平方米,大门值班室17.17平方米,购置部分医疗设备,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污水处理池等设施。

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建筑层数地上4层,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工程类别为四类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主要结构类型选型钢筋混凝土框架,屋面防水等级II级,建筑防火类别为多层公共建筑。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48.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1万元,基本预备费57.1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六、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融资平衡方案,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请根据本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八、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并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

九、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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