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
填报单位: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23年9月26日 | ||||||||||
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结果 | 法律文书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1 | 崇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1号 | 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黄某某 | /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3年9月22日 |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缴款码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农商银行、江西银行及支付宝其中之一缴纳罚款。 | |
2 | 崇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2号 | 遮挡消火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黄某某 | /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3年9月22日 |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缴款码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农商银行、江西银行及支付宝其中之一缴纳罚款。 | |
3 | 崇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3号 | 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钟某某 | /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3年9月22日 |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缴款码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农商银行、江西银行及支付宝其中之一缴纳罚款。 | |
4 | 崇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4号 | 遮挡消火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钟某某 | /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3年9月22日 |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缴款码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农商银行、江西银行及支付宝其中之一缴纳罚款。 | |
注:1、表中涉及填写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作隐名处理,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2、如违法行为人为个体工商户的,被处罚对象名称栏内填写“(经营者姓氏)+场所名称”,如“(刘某)好又多购物广场”,法定代表人名称栏填写“/”;3、消防救援机构向社会公开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 | ||||||||||
填报人:叶鑫 审核人:古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