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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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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工作中,县审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和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县委“1234”战略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经济监督重点,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依法对2021年县本级及相关部门单位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政策跟踪落实情况、国有企业、公共工程投资、自然资源资产及重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同比下降3.1%。税务部门完成57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3%。其中:工商税收(地方部分)完成48058万元,农业税收完成5105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3998万元,环保税完成39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3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7%,其中:罚没及规费收入1490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120万元,专项收入3427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51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805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4867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2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6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0718万元),调入资金471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466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调入51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466万元,省财政厅代理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2616万元(含在融资债券63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55万元,收入合计312036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061万元(其中:十三项民生支出237219万元,占比80.13%,同比增长1.73%), 上解支出57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381万元,调出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超收)78万元,支出合计308284万元。

财政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6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本级基金收入94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同比增长8.2%;本级基金支出117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同比下降20.5%。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81745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942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86万元,省财政厅代理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72967万元(含再融资债券2201万元),上年基金结余7885万元,调入资金2951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69704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支出117042万元,上解支出186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96万元,调出基金4660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04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县国有企业实现经营利润缴库5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536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11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转制企业社保、医保费及处置国有资产评估测绘费,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支出。年终滚存结余2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以前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67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718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崇义县政府债务限额为355343.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5709.7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29634.00万元。截至2021年年底,崇义县地方政府债务330516.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2428.65万元,专项债务218087.5万元,债务余额未突破限额。

(六)“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2021年,崇义县“三公”经费预算2512.0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767.17万元,同比下降2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7.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352.87万元,当年实际支出916.67万元,同比下降24.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51.98万元,当年实际支出850.5万元,同比下降24.9%。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及任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推进统筹整合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防范财政风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与此同时,还依然存在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政府债务偿债压力较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二、2021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2021年县财政局未将县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填埋特许经营权收入纳入年初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2)住房保障支出编制不够准确

2021年县财政局编制预算中安排住房保障支出未将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编列住房保障支出。

(3)未按规定进行预算信息公开

2021年县财政局未将提前下达的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和预算调整方案进行预算公开。

2.预算收入执行方面

(1)滞留财政收入

2021年12月底县财政局滞留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

(2)虚增财政收入

2021年2月,县财政局将医疗服务费以卫生健康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缴库,虚增财政收入

(3)未及时足额征缴非税收入

截至2021年12月底,3个部门单位未及时征缴非税收入。

3.预算支出执行方面

(1)出借财政资金未及时收回

2021年12月县财政局出借给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用于归还县级储备粮轮换贷款,借款期限为2个月。截至2022年7月底,该笔借款余款未及时收回。

(2)应列未列财政支出

2021年县财政局存在在非税账户垫支的部分资金在总预算中应列未列支出。

(3)滞拨财政资金

2021年,县林业局未按政府抄告及时拨付资金用于林权抵押担保和收储风险保证金。

(4)财政出借款项手续不规范

2021年12月县财政局出借给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未明确借款期限、还款来源和违约责任。

(5)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进度较慢

经抽查,2020-2021年部分政府债券因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造成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因项目进展缓慢导致资金“趴在账上”。

4.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面

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截至2021年12月底,县财政局专项转移支付特设专户存量资金未及时缴入国库统筹使用。

5.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未及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部分预算单位(如县金融局、县工业园管委会)未按要求及时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6.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县中医院未上缴国有参股股权分红。

(二)部门单位及乡镇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审计局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3个单位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相关部门单位、乡镇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不完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3个单位均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如未将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纳入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

2.决算数据编报不准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3个单位均存在部分项目决算报表与会计账簿明细账不一致。

3.无预算、超预算列报支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3个单位均存在部分费用项目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

    4.项目绩效编制不完整。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将提前下达的2021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管理。

5.自立名目或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如县住建局、丰州乡超标准发放信访津贴,龙勾乡自行名目发放食堂管理工作补贴、汽车补贴,超范围发放临聘人员边远山区津贴。

6.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如县工信局库存现金存放在出纳私人账户长达7年未使用;农业农村局存在租金未及时入账、划拨工会经费无审批程序;原县房管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多头开户;原县房管局违反程序退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如县城管局铁皮棚拆除专项经费结余资金、县扶贫和移民办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经费结余资金、县文广新旅局乡村电影及高山茶专项经费结余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三)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1年8-10月组织实施了原县属8大国有企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经考核批准发放公职人员绩效奖励。原县国投公司、原县旅投公司等8大国有企业均存在未经考核批准先行发放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绩效奖励。

2.车辆维修未实行定点采购。原交投公司2019年至2021年未实行定点采购支出车辆维修费。

3.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如原国瑞公司、原城投公司未及时上缴2020年土地出让金,原水务集团未及时上交收取以及代收水费和污水处理费。

4.违规发放奖励或补贴。原县国盛公司、原县国投公司、原县旅投公司、原县林股公司等4个企业无依据或超标准发放奖励或补贴。

5.不良投资未及时追回。原县旅投公司未及时追回与赣州尚闻时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剩余资金。

6.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造价。经抽查并现场核实,原县国投公司、原县旅投公司3个项目因工程量减少或材质不符多计工程款。

7.会计信息失真。原县旅投公司因未计提折旧或计提折旧未转入相关成本费用导致虚增利润;原县林投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未摊销结转销售成本。

   8. 资产管理不规范。原县国投公司对已出让的土地资产未进行核销;原县林股公司、原林投公司未入账拥有的小型汽车;原县工投公司对回购的厂房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1年对金坑乡竹坑村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工程、县城防洪工程(职业中专段)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工程监理费未经审批。金坑乡竹坑村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工程未经县联审小组联审,直接约定监理服务费。

2.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金坑乡竹坑村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工程多计工程价款;县城防洪工程(职业中专段)多计取工程造价。

3.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金坑乡在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向施工单位预付工程款。县城防洪工程(职业中专段)未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设计费。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调差。县城防洪工程(职业中专段)工程结算违反合同约定对商品砼补价差。

(五)重点专项及民生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1年对生态公益林专项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

1.生态公益林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县林业局未下拨2021年度国营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经费及监管经费结余资金已闲置两年以上,未发挥效益;公益林监管力度不够, 非法毁林损林时有发生;存在护林员巡山出勤率不高、护林员巡山时长不足等现象。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横水镇、思顺乡、扬眉镇、关田镇、金坑乡5个敬老院社会托养人员托养费未及时上缴财政;横水镇、思顺乡、扬眉镇、关田镇、金坑乡5个敬老院特困救助资金结存两年以上,未发挥资金效益;金坑乡、横水镇、扬眉镇、龙勾乡、长龙镇、乐洞乡等6个乡镇被保障对象不再满足条件未及时退出;龙勾乡2人残疾等级不足享受护理补贴;杰坝乡、龙勾乡8户条件不符享受临时救助;文英乡临时救助审核程序不规范。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1年对龙勾乡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全面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龙勾乡未对已经停产的顺发页岩砖厂的废弃土石进行环保管理。

2.未办理取水许可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在未办理取水许可的情况下供水经营。

3.应编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崇义柯恩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繁育养殖项目应编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4.未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龙勾乡2018年至2020年未与各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

5.污水处理厂管护不到位。龙勾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因后期管护不到位导致停止运行时间较长。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各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县审计局将进行全面跟踪督促,促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年底前将报告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定期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摸清底数,严格执行存量资金管理制度,加大回收统筹力度,将财政存量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支出及绩效管理力度。强化专项债及重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支出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运行机制,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促进财政资金真正发挥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程序管理,加强对工程监理的有效监督及工程施工现场、工程结算的审核把关。

(四)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防止屡查屡犯。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加强部门协同,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