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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热点问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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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提供哪些便利服务?

《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设备,采用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实践中,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的便利服务,主要包括:经办服务场所配备引导人员,设置现场接待窗口,优先接待特殊群体;完善领办代办帮办服务,推广“一站式”服务;建设无障碍坡道、设立无障碍指示牌、配备无障碍卫生间等;针对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伤残、空巢等重点群体需求,提供上门服务。

二、《条例》在压减办理社会保险事务提交的证明材料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条例》在充分总结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原则,做到“应减尽减”,切实压减各类证明材料,取消了有关法规规章和工作流程要求的结婚证明、工伤认定结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多项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相关记录吗?

《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用人单位和个人既可以在线下社会保险经办窗口享受查询核对缴费、咨询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服务,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地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实现线上查询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线上与线下查询咨询等服务均为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