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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第2期)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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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6日,县政府县长黄斌主持召开第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相关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参加会议,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列席会议。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的重要成果,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会议要求:(一)要强化法治思维。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结合起来,将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二)要细化工作举措。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纲要》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要健全完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考评,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致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为实现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法治保障。

二、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找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关键点,加快推进“两山”转。(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生态问题短板,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切实将污染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着力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三)要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履行好属地、行业监管责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升不降、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反弹、环境潜在风险有效防范“三条底线”。

三、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在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指出,李克强总理近期多次提及要帮扶小微市场主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市场主体在推动经济高速增长、提供就业岗位、保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会议要求:(一)要稳固市场主体。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了解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合理诉求,采取有力措施保市场稳定。()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不合理限制,严厉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四、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一)要加快技术攻关。聚焦我县重点领域的核心技术,通过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方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让有能力攻克技术难关的企业一展身手,让面临技术难关的企业有解决途径。(二)要加强交流合作。推动我县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鼓励企业与院校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要推动企业创新。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奖励政策,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增强企业创新意识,优化企业创新环境,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热情。

五、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的配套措施,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增强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信心。(二)要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办法宣传,形成“谁修复、谁受益”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良好氛围。(三)要发挥引领作用。推动重点企业带头,搭建合作发展平台,促进各类资本和产业协同。

六、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会议要求:(一)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引导干部尊重城乡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传承,不断提高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健全支撑体系。建立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机制和制度,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结合崇义实际,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七、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会议指出,加强对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可以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债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企业规范有序运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一)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经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营造“能干事、愿干事、敢干事”的氛围调动企业经营积极性。(二)要强化日常管理。严格经营性投资项目、融资、债务、担保等方面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基层员工的培养,确保企业平稳运行。(三)要强化违规经营责任追究。把县属国有企业纳入审计的重点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强化企业监事会的监督责任。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管理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八、会议传达学习了《江西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办法》和《2021年度江西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将其摆位置。会议要求:(一)要做好全面排查。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三落实一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重点内容,结合近期各级督导反馈问题,全面开展问题排查。(二)要做好考核准备。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提前谋划考核组进驻后的对接保障工作,行业部门要梳理完善好行业帮扶台账,要明确考核联络人,全面做好政策解释、问题跟踪反馈、佐证材料提供等工作。(三)要做好对上联络。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掌握考核办法、评判标准、重点细节等最新信息。

九、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订审计法宣传提纲》。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新修订《审计法》的重大意义,推动审计工作高效开展,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体系。(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县审计局要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专题普法、设立专栏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新修订的《审计法》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三)要抓好贯彻落实。审计部门要自觉以新修订的《审计法》为指导开展审计实践,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被审计单位要加强新修订的《审计法》学习,进一步了解、支持审计工作,理性接受审计,自觉执行审计决定,主动抓好审计整改。

十、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会议指出,《生物安全法》是我国生物安全领域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的法律,在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推动落地见效。相关部门要坚决维护生物安全法的权威性,确保这部法律在我县正确、有效实施。(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将生物安全法治宣传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宣传工作长效化。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人群,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法治宣传,确保宣传实效。(三)做好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相关执法单位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工作职责,加大生物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职能作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十一、会议听取了县市场监管局《崇义县202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并部署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加强源头治理。聚焦大米、蔬菜、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把牢产地环境安全关、农业投入品使用关、食品安全治理关,严厉打击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问题。(二)要加强过程监管。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加大集中用餐服务单位检查力度,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意识。()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食品安全问题,强化监管措施,促进部门责任落实落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冷链食品监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监管摆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崇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讨论稿)〉的请示》。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总体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