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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公安局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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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规定,不断提高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效率,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讨论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等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审议提请县政府审议的公安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拟以县公安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讨论审议涉及全县公安机关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

(4)讨论决定全县公安机关全局性工作都署和文件。

(5)讨论决定局属各部门请示的重要业务工作。

(6)讨论决定重要业务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主要文件。

(7)对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作出决定。

2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局领导召集和主持,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办公室、政工监督室主要负责同志和涉及议题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经会议召集人同意,可根据需要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参加局长办公会的局领导必须超过全体局领导的半数。

3、会议列席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会议安排,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参会期间要将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得在会场内随意交谈、走动,不得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和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4、严守保密规定。参会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对标有“会后收回”字样的文件,议题结束后要退回局办公室或议题汇报单位。会场人员不得自行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