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们编制了《崇义县长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将定期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ongyi.gov.cn)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长龙镇人民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概况信息。包括镇情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2.政策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其他有关文件、政务公开规范化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政务动态,突发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政府投资项目,招商项目。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长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镇政府指定的场所(长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崇义县长龙镇长龙街长龙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97-3891036)进行查阅,或到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专区查阅。

   (三)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长龙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长龙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镇政府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长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崇义县长龙镇长龙街长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7-3891036

  邮政编码:341321

  电子邮箱:changlongzhen@163.com

  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填写《崇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长龙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取,也可以在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长龙镇党政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长龙镇人民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长龙镇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4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长龙镇人民政府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依法不属于本镇政府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镇政府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镇政府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镇政府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97-3891036  

通信地址:崇义县长龙镇长龙镇长龙街长龙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341321

  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