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崇义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们编制了《崇义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崇义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崇义县自然资源局(阳岭大道48号);开放时间: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97-3812881。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21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崇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3812881 

邮政编码:341300 

电子邮箱:cygtbgs@126.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工作日、公休日除外)

& #40;二& #41;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崇义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投诉。

监督电话:0797—3820003   传真:0797—3817150 

通信地址:崇义县公务大楼县委三楼304室 

邮政编码:341300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公示栏

收费项目

登记类型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不动产

首次登记

80元/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转移登记

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异议登记

40元/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其他情形

非住宅类不动产

首次登记

包括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550元/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

转移登记

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异议登记

275元/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其他情形

免收

变更登记

免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

更正登记

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住宅类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

    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其他情形

证书工本费

只收取证书工本费

    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10元/本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免收

    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免收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

10元/本

不动产登记计费单位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登记的为一件。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严禁乱收费

除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求重新测量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有不动产测绘成果资料的,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供并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如有上述乱收费,可向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纪检监察室举报。

                        违规收费举报电话:0791-86717327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监


附件:崇义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崇义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它组织

    

组织机构

    

法人代表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自愿填报)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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