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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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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省市交通运输局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法治交通。一是实现交通领域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常态化。以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组织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不断增强交通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二是推进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 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治审核目录等。三是保障重大决策审核制度科学民主合法化。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四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承接“市县同权”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0项,全局35项依申请服务事项,打响“崇速办”品牌。探索政务服务信用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政务服务信用库。

(二)全面依法行政,维护行业稳定。一是执法有据亦有度。 严格执行省厅交通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认真落实省市“轻微违法不罚”和“初次违法不罚”清单,全力营造交通运输执法良好环境。二是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完成出租车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实现网络平台监督,有效规范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行为。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客货运、驾培维修市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三是执法能力稳步提升。今年1至10月共查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4辆处罚0.4万元;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车辆8辆(含2辆警告教育车辆)处罚3万元;查处超限超载车辆532辆次处罚43.20万元(其中:常态化执法查处车辆200辆次处罚11.41万元交警扣分528分、全县4个科技治超点接受处罚车辆332辆次处罚31.8万元)。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学时造假”案1起处罚0.5万元。查处客运车辆未按照批准的规定线路行驶车辆案1起处罚0.1万元。查处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1起处罚0.1万元。

(三)强化法治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做到边学习宣传和治理整改全面深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年初成立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深化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了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职能引领。根据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查找执法领域问题和短板,共自查问题线索7条,已办结7条,整改率100%。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创文明城市等活动,深入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资料6200份,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的知晓度。

二、存在主要不足

(一)执法培训有待加强。目前,我局缺少专业法律资质人员,执法队伍趋于老龄化,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和不够精准,导致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

(二)执法宣传形式单一 仅仅依靠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管中普法宣传,以及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使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对宣传广度、深度及覆盖率等方面全面加强。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针对当前交通执法人员年龄老化,且又缺乏法律专业人员的现状,建议相关部门每年分批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规范提升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实施常态化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行政执法主管单位要牵头抓好全县行政执法宣传考核工作,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制定年度法治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