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县招标投标在线异议投诉受理渠道的通知
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拓宽全市营商环境问题发现渠道,增强投诉举报工作办理实效,现公布我县招投标领域在线投诉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一、受理渠道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2.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微信小程序搜索“监督一点通”)
3.“12345”热线投诉举报;
4.投诉举报邮箱:
⑤cyxjtjbgs@126.com(县交通运输局)
二、受理范围
1.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复函意见、备忘录等形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转变为谈判或者直接发包等非招标方式的;
2.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以招小送大或者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使用专利技术等任何形式规避招标的;依法应当重新招标而不重新招标的;
3.招标人先建后招、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问题;
4.招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违规发布招标文件、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等问题;
5.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规干预或操控招标投标活动的问题;
6.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
7.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
8.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9.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独立开展评审活动的;
10.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违规索取高额评标报酬或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或私自泄露评标情况、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的;
11.招标代理机构采取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或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信息的;
12.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
13.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14.其他涉及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
15.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
16.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
17.违法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