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龙勾乡 > 法规文件 > 其他有关文件

关于印发《全国“两会”期间龙勾乡 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的通知

访问量:

全国两会”期间龙勾乡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乡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0年520-528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乡应急办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火险形势信息沟通

2.乡村落实值班制度“两会”期间派出巡逻队伍监测野外用火情况。

3.对国家和省、市通报的火情热点,由当班副科级以上干部带队实地核查,1.5小时内反馈至县防火办(县应急值班室)

(二)火源管理

1.严格执行“五个禁止”规定。5月20日至5月28日,全面停止炼山、疫木烧除等用火审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依法依规惩处各类违规用火行为。

2.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严查野外违规用火,依法依规惩处各类违规用火行为。完善中心户长森林防火联防联控责任制,充分发挥中心户长对联防区农户火源管理的作用。

3.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乡村干部、精准扶贫帮扶干部、林长制“两长两员”等必须到岗到位。在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和景区门口安排人员设卡把守,对进山车辆、人员进行检查登记,查缴火种,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4.按照省、市、县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要求,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5.乡政府督促景区强化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等工作,供电、通信部门要加强林区输配电线路和通信设施线路排查清理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6.加强对“五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

(三)宣传督查

1.充分利用广播不间断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播和禁火令;派出宣传车及利用敲铜锣、警示教育等方式,走村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在乡村交通干道、人口密集区、进山路口、景点等重要区域,要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标语、禁火令,悬挂横幅,大造森林防火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2.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推动各项部署和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两会”期间乡政府适时派出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各村、组一线开展督查。

(四)应急准备

1.乡应急办负责制定“两会”期间扑火专项预案,加强扑火演练,及时准备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应指定代理人,办理责任移交;所有干部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乡半专业扑火队、村应急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林业干部对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进行全面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

4.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乡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乡村值班干部务必在岗在位,所有值班干部不得擅离职守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报告制度。值班干部每日15:30前通过值班电话向县应急值班室(电话:3821299)报告当日值班情况;发生火灾立即报告。

2.强化火情调度。各地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乡应急办,严禁迟报瞒报;立即启动森林火情处置程序,果断、科学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当地半专业队、护林员队伍、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一梯队。

2.增援力量调动。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必要时由乡应急领导小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支援扑救

(三)处置要求

1.有序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发生后,立即出动半专业扑火队和村级扑火应急队伍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及时向县森防指申请支援。严禁组织老人、小孩、孕妇、残疾人和其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山扑火。

2.靠前统一指挥。乡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3.及时查处案件。发生森林火灾后,协调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派出干警进入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查找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