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有效维护我县生态安全和预防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根据赣州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县公安局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从严打击以下犯罪行为:
(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猎等犯罪行为,尤其是破坏候鸟资源犯罪行为;
(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
(三)非法占用林地犯罪行为,尤其是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林地犯罪行为;
(四)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犯罪行为。
(五)引发森林火灾的犯罪行为。
二、凡是违反保护森林法规,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处理。
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对所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打掉重大犯罪团伙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予以500-2000元的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电话:110或0797-3817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崇义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