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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6月1日起,交警严查这种交通违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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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6月1日起,交警严查这种交通违法!

 


上车第一件事是什么?

当然是系安全带

如果您坐在后排

也会自觉系上安全带吗



为了让更多的人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守法习惯

从而更好地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6月1日

在赣州市全市范围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前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后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都将依法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五条  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第八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
(三)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第八十八条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处罚标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0元,记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20元;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