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公告公示

崇金融党组〔2022〕21号关于十八届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访问量:

中共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党组

崇金融党组字〔2022〕21号

关于十八届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

进展情况的报告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1日至4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金融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5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三大方面9项共23个具体问题,提出了51条整改意见;移交党组处理问题线索0件。

3个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分类实施,扎实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截至2022年8月6日,针对巡察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整改完成率95.6%,正在整改1个,退缴违规资金3360元,在单位党员大会上作检讨发言2人。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巡察整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中心党组始终把整改落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杜绝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

(二)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同时,各股室也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

(三)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动员部署、全面整改、总结提升3个阶段,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与县委巡察办联络等工作。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寻求有效办法予以解决,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在整改过程中完善了《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了《党建+金融+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崇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共22个)

1.关于“服务实体经济站位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4月19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4月13日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4月26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5月20日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进摘编等内容,每次学习后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谈感想,并根据实际提出了对策、建议。二是由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带队,组织金融专家服务团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入一线了解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工业企业需求,6-7月已实地走访了崇义水饺店、裕达建筑工程、扩尔特矿业、益福生物科技、齐云山食品等企业,根据调研情况,于5月25日、6月29日分别提交了关于成立国有小额贷款公司的利弊分析等金融政策建议、县政策性贷款产品情况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

2.关于“助力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仍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人民银行、银保监组入企摸排融资需求,7月14日举办了产融对接活动,现场与12家企业签定意向融资17.65亿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协同县担保公司联合农商银行、赣州银行为县域小微企业、农业企业等提供政策性担保,截止7月30日共为22家企业或个体户提供融资担保4040.8万元。二是对全县现有银行贷款产品进行汇总,形成了《崇义县融资一本通》,并在7月27日开展的金融地摊活动中加大宣传,提高企业及群众知晓度。三是严格执行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规范县域融资奖励用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

3.关于“普惠金融平台重建轻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展示区做好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工作宣传,5-7月先后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领导、市普惠金改工作组领导、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办事群众讲解宣传金融知识及工作成效,7月27日组织银行机构开展金融地摊活动,宣传金融政策及金融产品。二是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组提高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服务质效,6月16日制定出台了《崇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

4.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3日印发了《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党建+金融+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融入主题党日、金融帮扶中,引导各银行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拓展乡村振兴普惠金融站便民服务功能。二是7月27日举办了金融地摊活动,引导银行机构推广现有乡村振兴普惠金融产品,如农业银行的农银惠农e贷、县政策性贷款产品、中国人民保险农家安、建设银行小微快贷等。

5.关于“推进绿色金融改革缺乏韧劲,对标县党代会提出的‘未来五年争当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示范县’的奋斗目标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九江银行绿色专营支行、协助湿地资源运营中心加大对重点企业绿色金融贷款支持力度,3月25日九江银行已为章源控股发放全省首笔湿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000万元。二是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摸排企业融资需求,截止8月5日已摸排43家次5.6亿元融资意向,并及时反馈至相关银行机构进行对接。在7月14日产融对接会、7月27日企业路演暨金融培训会上组织企业、银行学习了《崇义县绿色企业认定方法》《崇义县绿色项目认定方法》,并于8月3日在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开。

6.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7月14日产融对接会、5月30日全县金融系统工作推进会上引导各银行机构优化资金存放结构,加大存款比例,降低金融风险,联合银保监组对县域唯一的法人银行进行风险排查。二是每月收集存贷数据并好做研判工作,对金融异常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7.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宣传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渠道,6月10日印发了《2022年崇义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利用南门口闹市区、流动宣传车、本地电视台、金融机构营业点LED屏幕等媒介进行了宣传。在普惠金融服务站等醒目位置发放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资料,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二是联合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非法集资线索摸排,发现犯罪线索立马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8月份共收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线索1条,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处理。

8.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3日组织了保密业务培训,强化干部职工保密工作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各项制度,要求做到涉密业务专机专用,非涉密计算机禁止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二是5月份对所有办公电脑进行了排查,彻底整顿非涉密计算机存储涉密资料现象。三是将保密工作纳入了单位2022年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执行不到位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9.关于“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9日完善了《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发文程序,发文需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统一排版编号发文,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撰写。二是6月13日组织单位内部公文培训,提高干部写作水平,夯实工作作风。同时在6月上旬对本单位发文资料进行了全面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予以整改,目前暂未发现不切实际、存在问题的文件。

10.关于“工作慢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5日与县委编办沟通联系,规范单位编制册管理。二是联合县银保监组、人民银行,7月12日制订了《关于加强银行业机构首贷户拓展和培育工作的通知》,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每周召开例会,并建立台账汇总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各项工作尽快落实,将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表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11.关于“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对做好会议记录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党组书记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会议记录、资料台账等抽查检查的频次,对检查发现的弄虚作假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人员钟方方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

12.关于“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0日完善了《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二是规范报账程序,严格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管理使用。6月中旬组织了财会人员赴县财政局“取经”学习,并在单位内部对财务制度进行了系统学习。三是三举一反三,要求财务人员对其他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13.关于“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5月10日完善了《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在外陪餐人数、接待标准严格按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5月18日在局务会中重申了公务接待标准,要求所有公务接待活动必须走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处理,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合理合规。

14.关于“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5月12-13日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其按照相关文件标准发放福利待遇,规范使用工作经费。二是5月11日将之前超标准发放的津补贴3360元退缴至县纪委廉政账户,并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15.关于“党组对工程项目的跟踪监管不到位,程序意识、规矩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工程项目管理培训,6月中旬由分管领导带头,组织相关人员到县审计局学习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知识。二是7月4日在工作例会上明确了实施工程项目类相关要求,规范单位工程项目验收、报账及质保行为。

16.关于“党员日常监管教育‘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0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学习,严明纪律要求,参会人员在会上结合本职工作谈心得、谈感悟,并对照本职工作查找了风险点。二是严肃会风会纪,6月9日将干部会风会纪情况纳入了单位2022年绩效考核范围,5月15日违反规定的人员罗晶同志已作书面检查。

1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6日在党员大会上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党员干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党务会议。 二是在5月16日党员大会上对黄先锋、肖淑华等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班子成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提醒、早纠正。

18.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20日完善了单位“三重一大”制度,并在26日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规范内部议事决策行为。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对限额外的较大费用开支经“三重一大”会议讨论后支付。

19.关于“队伍建设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政策范围内上报了2022年人员招聘计划共计3人,要求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优化金融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沟通对接,结合县委组织部人才引进及培育计划,8月3日建立了本单位人才引进及培育工作方案。

20.关于“职能及人员分工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6日制定了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职责分工方案,明确了股室职责及个人分工。二是根据个人专业及特长分配岗位,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用。

21.关于“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上组织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提高班子成员整改工作思想认识,压实班子成员责任。二是6月16日联合县人民银行、银保监组制定了《崇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对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窗口上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将各金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2022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22.关于“整改浅表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6月份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方面相关制度,规范单位内部公务接待及费用报销管理。二是在5月18日在局务会上要求各股室对可能存在的隐患性问题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目前暂未发现其他问题。

(二)正在整改的具体问题(共1个)

关于“指导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至少两次走访企业,强化企业扶持力度,精准定位目标企业,力争今年年底前至少1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目前已将齐云食品列入今年股改计划,正在强化扶持对接。二是强化对已股改企业的运营跟踪服务,摸排融资需求,7月27日已组织企业开展了一次金融培训,做好了股改政策宣传,了解经营困难及需求,有针对性的做好服务与解释,为企业后续上市打牢基础。

三、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紧完成剩余问题整改。对指导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不够的问题,中心党组将积极提供金融专家服务,跟踪企业股改上市进程,着力解决企业经营和融资难题。

(二)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果。重点抓好巡察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的《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崇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贯彻执行,严防问题边改边犯。

(三)抓好源头教育。中心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源头教育,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项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附件:1.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进度表一

      2.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进度表二

      3.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局党组巡察整改内部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员情况

      4.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局党组巡察整改违规资金退缴情况明细汇总表

      5.党组巡察整改建章立制情况一览表


                                                                     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党组

                                                2022年8月6日


(整改工作联系人:钟方方,办公室主任,15979755451)

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党组办公室 2022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