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林业局 > 公告公示

崇义县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访问量: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了林业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水平。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林业审批制度改革

为积极倡导和推行“大一窗式”和“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机制,全面打造“流程固化、时限可控、责任明确、全程留痕”的审批服务模式,我局持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编制重造和信用审批改革以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梳理、电子证照入库工作

(一)审批事项进驻综合窗口。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林木采伐审核审批事项的通知》(赣市林改〔202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局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集中办理,真正实现企业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8月初,我局根据林业实际及与审批局对接情况,对县级林业部门依申请类政务事项系统化开展梳理工作。经梳理,我县林业部门现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47项(以主项论),其中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21项(含划转审批局实施事项)、公共服务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备案5项、行政奖励11项。

(二)强化审批互动监管机制为进一步厘清主管部门与审批部门职责边界,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审批与监管职责的函》(崇编办函2023〕1号)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对照部门“三定”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严格落实审批事项划转后的监管职责,通过审管互动平台并做好相关事项办件后的监管认领和意见反馈工作,并积极参加县审管互动平台系统操作培训

(三)中介服务规范治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中介市场秩序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服务行为,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力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诚信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打响“干就赣好”政务服务品牌,根据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持续规范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的通知》和县发改委《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本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及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其违规及不合理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并广泛、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二、积极拓宽林业法治宣传平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林业工作者的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我县林业法治建设,今年,我局继续通过展板、宣传手册、宣传栏、横幅和LED滚动屏等传统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群、QQ群等网络宣传平台相结合,多渠道、广泛性的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林业生态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积极落实林业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年“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围绕崇义县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

1.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林业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黄学鹏同志为组长,钟林生、罗会潭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业系统“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股,负责统筹协调“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五年规划中有序开展

2.制度建设。为使“八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出台的《关于印发<崇义县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崇林字20238号)明确了“八五”普法的相关工作要求,并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制定了各年度的法治工作计划和要点,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3.基础夯实。我局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股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自主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并有针对性的印制相关的宣传读本、图册、指南和单页,为大家“充电”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确保局属各单位、股室学法、普法工作的基本需要。同时由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股对这几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及时归档和规范管理。

(二)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设。我局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建设重点围绕《崇义县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崇林字20238号)、《2023年全县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县林业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崇林字202325号)广泛、深入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迎检工作,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举办2023年度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的同时,常态化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精心组织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系列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民法典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草原普法宣传月、生态文明宣传月、社会信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涉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林业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健全和完善以案释法”宣传制度。根据林业行政、刑事案件高发于乱砍滥伐林木、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挖珍稀野生植物、猎捕、买卖和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森林火灾等林业各领域案件的特点,配备法律顾问,建立了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等联席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和发布工作,使案件审判、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并能利用执法中的具体案件,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法治宣传。通过宣传,林业行政案件在逐年减少,群众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能及时举报,群众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大,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健全完善林业执法监督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把案审和执法程序关,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根据《关于2023年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赣市林稽字202303号),在2023年全市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局执法案卷被市林业局评为“优秀”案卷。

(一)林业行政执法规范程序明显强化。近年来,我局在严格执行《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赣林规〔2022〕11号)和强化林业行政执法案件规范程序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大行政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规范和持续完善执法、案审程序,大幅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案件质量,并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林业行政案件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3年10月中旬完成了我县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录入和上报工作。2023年度,全县(除乡镇政府承办的)共发现林业行政案件50起,罚款65.7354万元,恢复林地1.8737公顷,责令补种树木3590株,行政处罚47人次。

(二)“两法衔接”常态化联系愈加紧密。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公通字201616号)和《江西省林业局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林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与县公安局持续保持密切联系,对辖区内发生的涉林违法案件积极查处、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对发现违法事实构成刑事犯罪的,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2023年,全县共移交行政案件15起,其中县检察院移进案件7起、县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移进案件5起、杰坝乡人民政府移进案件1起,县林业局移出案件2起。

(三)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机制日趋完善。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及“互联网+监管”平台的运用,我局继续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卷内容,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送达执行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影像记录,电子案卷中应长期留存有关音、影像记录,并以光盘刻录形式保存实物,并持续做好执法证换发和“一单两库”更新工作。同时,陆续出台《关于印发<崇义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的通知》(崇林字201764号)和《关于调整崇义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崇林字20235号)等系列文件,在致力于综合执法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端正执法态度,不断提升林业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现阶段,我局执法记录仪共计33台,法制审核人员4名;“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监管事项清单152项,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19项(其中挂起取消事项4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之“一单两库”重点监管事项9项、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事项6项),行政执法应用平台用户花名册计103人、检查对象名录库累计(初步核定)605户(含企业、机关单位和其它组织)。与此同时,我局继续密切配合市监局做好企业警示监管系统的信息数据录入和公示工作,切实为广大林农群众与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林业政务环境。

(四)林业包容审慎监管措施逐步健全。深化林业领域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在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崇义县林业行政处罚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崇林字〔2021〕47号)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印发<崇义县林业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崇林字202312号)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期”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并常态化推行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的“双公示”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数据应归尽归,加快推进我县林业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逐步规范化。为加快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建设进程,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把关、审核、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崇法府建办字〔2023〕6号)和《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再核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公布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16件、拟继续有效文件12件、拟失效文件28件、拟废止文件21件、拟修改文件9件,代县委、县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48件(其中拟继续有效文件11件、拟失效文件26件、拟废止文件12件、拟修改文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