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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澄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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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澄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崇国用(2014)字第01299号,坐落:崇义县章源大道(盛世广场C栋1单元1202号),土地面积:21.6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崇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县政务大楼一楼大厅,电话:3812115。公示日期: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24日。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澄宇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