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作废公告(郭坚)
编号:GG2021019
根据崇义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赣0702执恢365号之二,将权利人:郭坚,崇过(3)字第(476)号,坐落:过埠镇新码头,住宅面积为129.08平方米,杂间面积为9.6平方米;由于原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崇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县城政务大楼二楼大厅,电话:3812115.公示日期:2021年4月1日-4月2日。
特此声明。
崇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