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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批产业项目和下达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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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项目计划表(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各乡(镇)报送的衔接资金项目库,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下发给你们(具体项目、资金详见附件)。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项目监管、验收和资金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项目管理,按规定做好项目的实施和项目资金拨付,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财政投入产业扶贫基地形成的扶贫资产,所有权属归各乡镇、村,各乡镇、村是扶贫资产监督管理主体,负责本域内扶贫资产日常管理和资产收益分配工作。扶贫项目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决算和审计,各乡镇、村按职能职责在确定权属基础上,对形成的扶贫资产登记造册,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建立规范的扶贫资产核算机制,坚决杜绝非法改变扶贫资产所有权、擅自处置或低价处理扶贫资产等造成扶贫资产损失和流失现象的发生。

附件:2021年崇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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