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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 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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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 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为做好崇义县 2021 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全日制中、高职(中职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职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等)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函授、本科含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中途辍学或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中职、高职,培训机构就读生不予补助。
二、补助标准
2021 年秋季学期,补助资金 1500 元/人。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规范的入户核查表(见附件 1);
2.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3)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时间为申报期间的时间),学籍证明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村委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已毕业的 提供毕业证明;
3.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家庭成员信息截图;
4.“雨露计划”申报补助对象花名册(见附件 2)。
四、工作步骤
(一)数据比对
1.登录“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查询国家乡村振兴局比对学籍后标注的全县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通过“服务器端导出”功能批量导出相关学生信息,反馈各村比对核实。
2.乡镇核实。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等对导出的学生信息进行逐人审核,对所有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逐户核实,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对重复标注、信息不一致的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校正,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剔除。对未标注体现但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需进行人工比对校验并纳入补助范围。
(二)收集、审核资料,公示申报对象名单
1.各乡(镇)、村依据入户核实的情况收集资料、审核资料,公示拟申报对象,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
2.县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提交的申报对象资料进行再次逐一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崇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公示7 天无异议后,确定拨付名单,印发资金拨付文件。
(三)资金拨付。按照文件花名册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社保卡账户。
(四)系统核实、录入。资金拨付完成后,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登录江西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管理平台,进入“雨露计划”业务管理,在信息比对模块将学生接受补助信息进行逐个核实和录入,对信息比对外的补助学生将信息一并录入系统,确保实际补助数据与系统数据一致。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调查摸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是乡村振兴的主职主业之一,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高度重视,组织好各村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和帮扶干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让符合享受“雨露计划”政策的学生“应享尽享”,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二)做好审核公示。执行村、乡(镇)、县三级公示程序,加强管理监督。公示程序为:村审核完在村委公告栏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完在乡(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张榜公示、县级审核完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对象所在学校、户口所在乡、村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公告栏里设立举报电话(12317),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村、乡(镇)、公示现场拍摄照片存档。
(三)认真填写信息。业务工作人员需特别仔细核对社保卡账号和身份证号码,避免补助资金发放失败的情况,确保补助资金准确、一次性发放到位。
(四)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上级的时间节点,及时做好“雨露计划”补助申报的各个环节工作。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需于 2022 年 1 月 14日前完成申报;县乡村振兴局需于2022 年 1 月 26 日前完成审核及资金发放。
(五)建立补助台账。各乡(镇)、各村需及时将每年度各学期补助学生台账进行更新,建立准确、完整的补助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