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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龙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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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组  长: 罗和平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 胡昆敏  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绍根  派出所所长 
       陈传清  卫生院院长
成  员:谢才旺  温盛泉    陈  玮   黄  彬  
各村地质灾害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才旺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预警预防
1、建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地矿、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相结合的全镇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
3、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县政府的县地质矿产局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
4、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切坡建房户,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印制“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可能遭爱侵害的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乡、村、组及具体责任人。
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当预测可有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三、信息报送
当发现重要地质灾害后险情和灾后信息,应当立即拨打    将有关情况报镇应急领导小组(电话:3891036),情况紧急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县政府和县地矿局报告。
四、应急处置
1、发布灾害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镇应急领导小组和基层群测群防组织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五、应急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响应结束,镇应急领导小组应详细记录和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并向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