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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义县定向重组竹集成材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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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劲竹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崇义县定向重组竹集成材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收悉。经研究,项目能效水平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工业园关田片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耗能设备:项目总投资2.4亿元,规划用地82亩,五栋标准厂房总建筑面33120 m2。其中85#厂房建筑面积6600 m286#厂房建筑面积5400 m288#厂房建筑面积15840 m289#厂房建筑面积3120 m290#厂房建筑面积2160 m2购置热压机、开榫机、精刨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主要以竹子为原料,通过使用重组竹专利技术生产各种规格的定向重组竹集成材,成为以竹代塑的基材,加工重型卡车或轻型货车底板,建成后形成年产全竹日本轻型卡车车厢板1.2万m3,全竹重型冷藏车厢复合车厢板1.8万m3规模。

本项目耗能设备主要有精刨机、带锯、复合压机、开榫机、热压机、四面刨400、砂光机、空压机、风机、除尘器等。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耗:本项目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包括电力、蒸汽、柴油和新水。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385.29/4845.36吨标煤(当量值/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919.44万千瓦时,折合1129.99/2590.06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年消耗蒸汽23760吨,折合2233.44吨标煤年消耗柴油15吨,折合21.86吨标煤年消耗新水2.64万吨

四、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工艺技术和设备选型没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工艺选择和设备选型基本符合合理用能要求。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项目建设完成后,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形成节能审查批复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按程序申请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六、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费量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按程序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七、本审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项目,本审查批复自动失效。

崇义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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