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决定聘任吴为远等8名人员为崇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名单如下:
吴为远、韩建浪、华 勇、赖昌洪、罗小琴、陈起武、王小春、叶青英
以上人员的聘任期为五年,自取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崇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决定聘任吴为远等8名人员为崇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名单如下:
吴为远、韩建浪、华 勇、赖昌洪、罗小琴、陈起武、王小春、叶青英
以上人员的聘任期为五年,自取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崇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