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决定聘任夏慈禹等8名人员为崇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专职书记员。名单如下:
夏慈禹、甘景花、刘芳、肖芳慧、肖丽虹、刘芳(章源公司)、叶青英(兼职)、罗小琴(兼职)
以上人员的聘任期为五年,自取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颁发聘任证之日起计算。
崇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决定聘任夏慈禹等8名人员为崇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专职书记员。名单如下:
夏慈禹、甘景花、刘芳、肖芳慧、肖丽虹、刘芳(章源公司)、叶青英(兼职)、罗小琴(兼职)
以上人员的聘任期为五年,自取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颁发聘任证之日起计算。
崇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