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关于开展2021年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县内各用人(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了解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7月底期间,开展2021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查的范围与对象
凡是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或批准成立的下列用人单位,均应参加2021年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
1.在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单位(含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2.县直各类事业单位;招用了应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县直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
3.驻县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省厅、市局直接负责年度审查管辖的单位除外);
4.本县劳务派遣用工涉及的劳务派遣企业单位;
5.县直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医疗机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其它用人单位;
6.其他应参加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
二、年度审查的主要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执行的工作时间、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兑付等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
8.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等机构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9.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10.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扣押个人证件、档案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需查看的资料
1.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一份,年审机构留存,格式见附件1);
2.《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年审机构留存,格式见附件2);
3.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
4.2020年度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劳动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年审机构留存);
6.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凭据复印件(一份,年审机构留存);
7.与年审内容有关的其它材料。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单位××时间”。
2020年度被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单位的只需查看1、2两项资料。
四、年度审查的实施机构、方式与地点
1.实施机构:本次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署,县劳动监察局负责实施。
2.年审方式:实行分期分批集中年审与上门年审相结合的方式。
3.年审地点:集中年审地点设在崇义县劳动监察局。
五、年度审查步骤
1.准备阶段(5月15日—5月25日):用人单位自行下载文件资料后,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在在2020年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准备好参加年审时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填好2020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登记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盖上公章。
2.集中年审及整改落实阶段(5月26日——7月31日):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的人事劳资人员按时到年审地点参加年审。年审机构对用人单位填报的《2020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登记表》和相关资料进行逐项审查,做出年审结论,评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同时对年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各用人单位按要求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至年审机构。
六、年度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
1.开展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既是对用人单位依法监管的必要环节,也是用人单位加强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各用人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对待,专人负责,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不得随便应付或弄虚作假。
2.具有下属单位或分支机构的行业(系统)主管单位,除做好本单位的年审工作外,还应支持配合年审机构做好下属单位或分支机构参加年审的统一布置和指导工作。每个下属单位或分支机构单独填写《2020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登记表》。
3.为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年审时将按照《江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赣人社发〔2017〕59号)的相关要求对每个用人单位评出相应诚信等级,并实行分类监管。各用人单位要在年审的同时向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江西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申报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3)等评价申报资料,积极申报评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
4.对年审存在问题而提出的整改意见,用人单位务必认真对待,采取措施,及时落实。对拒不参加劳动保障年审或者逾期不进行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依规就其相关信息情况录入上传到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失信联合惩戒;并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许可、资质审核、市场准入、评先评优、上市出口把关等方面予以限制。
七、年度审查的其它事项
1.为积极落实“无纸化”办公的上级精神,本通知及附件由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到崇义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具体可以点击“崇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yi.gov.cn/)→公示公告→关于开展2020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2.年审机构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崇义县劳动监察局办公地点:崇义县县城文竹路2号,联系人:钟芳文、李震宇,电话:3819709。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
    3.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标准
    4.江西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