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崇义县城区道路内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时,在县公务大楼3楼(县发改委301会议室)召开。
二、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在对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定价成本监审基础上,充分考虑机动车停放服务工作实际,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县城区道路路内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情况,拟定本次价格听证方案,要点如下:
(一)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县人民医院和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建停车场:停车时间1小时内(含1小时)免费,1小时以上至2小时内(含2小时),2元/辆次;停车时间2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2.其他停车场:停车时间首小时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内(含1小时),2元/辆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3.全天(按自然天数计,收费时段00:00时至24:00时)最高收费20元/辆。
(二)道路路内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停车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30分钟以上至1小时内(含1小时),2元/辆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上,每超过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
2.全天(按自然天数计,收费时段8:00时至21:00时)最高收费20元/辆。
(三)包年、包月服务收费标准
车主自愿办理车辆停放包月、包年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月160元/辆、包年1900元/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并与车主签订服务协议。
(四)优惠政策
1.新能源汽车收费时段内免费停放2小时,2小时之后按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停车服务费。
2.下列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2)临时停放的残疾人使用的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专用机动车辆;
(3)进入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写字楼、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配套露天停车场即停即走的车辆(即15分钟内应免费);
(4)其他由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三、与定价有关的成本监审报告
经审核,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县城区道路路内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总成本1788.34万元,核定停放时间2855.98万小时,综合单位定价成本0.63元/小时。
四、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
吴春娣(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吴泰忠(县发改委三级主任科员)
张文燕(县发改委价格监测认定中心主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
1.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邱建霞(县人大代表、县林业局林技中心综合股股长)
李美孙(县政协委员、县安达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
2.消费者代表
黄隆胜(县阿群化妆品有限公司经理)
刘崇华(县国光五金交电批发部经理)
吉庆忠(县吉祥轮胎公司经理)
李年涌(江西雅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售后经理)
吴春林(阳光速印店主)
郭祥梅(花开半夏店主)
邹林锋(野人琴行店主)
3.经营者及相关方
周 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钟萃利(县畅停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周章炜(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副经理)
4.专家、学者
王晓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干部)
李震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5.社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代表
罗 涛(赣州建诚天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经理)
汤群力(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秩序科科长)
徐成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秩序和价格监管股股长)
方 伟(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萍(县财政局副局长)
曾梓成(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尧丽鸣(县自然资源局建筑工程管理股股长)
黄健平(县住房保障中心物业服务股股长)
刘 剑(县融媒体中心行政部主任)
邓扬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陈永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五、新闻记者
范彩华(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六、听证会联系方式
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邮箱:cyfgwjjg@126.com)或书面形式向崇义县发改委(县公务大楼2楼231室)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3811286。
特此公告
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