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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项目推进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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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开发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开发管理等方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重大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开发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建立健全全县重大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开发管理等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和相关考核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省、市、县重点项目,协助做好项目跟踪、服务、指导。组织县政府确定的由县项目推进中心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的前期规划、勘测、设计工作;负责统筹全县重大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开发管理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实时掌握重大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和苏区振兴发展等工作推进情况,全面梳理、汇总和研究提出需要上级支持的政策、项目、资金等扶持;负责收集国内外重大重点项目信息,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研究提出事关全县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进行项目开发、包装、策划及活动引导,协助争取上级政策资源和资金支持;负责县级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和管理,编制招商项目册,对外发布推介县级重大项目;负责全县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县级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开发论证、筛选、储备及管理工作;参与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研究提出项目开发的重点、方向等指导意见,编制县重点项目开发计划;参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和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承办重大重点项目、生态文明建设、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开发管理、节能监察等重要会务活动的工作;完成县委、 县政府和县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不再保留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县生态文明建 设办公室、县项目办公室、县重点工程办公室。
内设机构 办公室、项目开发股、项目推进股、项目管理股、生态文明股、振兴发展股。
地址 公务大楼305室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传真 0797-3826935
主要负责人 吴春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