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职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众和退役军人就业,根据崇府办发[201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需公开对外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和数量
交通协管员20名。
二、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反动或邪教组织;年龄: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满50周岁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交通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待遇
(一)岗位工资:每月工资为700元。
(二)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由县人社部门统一为购买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不含国有企业改制已一次性参保缴费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并缴费,缴费基数为当地社平工资的60%,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规定,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其中:个人负担8%,其余12%部分由县就业再就业资金负担。
(三)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员,实行试用期和用工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
四、报名时间
2010年8月2日至8月8日
五、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笔试(50分):政治理论和交通安全管理法规;
(二)面试(50分)。
六、报名办法
由本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2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到交警大队办公室(四楼)报名。联系电话:3820812,联系人:邱光梅
七、考试时间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崇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