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县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8年,我县认真实施《条例》和《规定》,根据《关于赣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划分的通知》确定的主要任务,以及县政府领导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逐步加大我县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和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2008年,我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赣州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我县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和《规定》以及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研究起草了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等5项配套制度,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着力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健全机制,规范公开行为
一是认真梳理,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条例》要求,按照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县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将信息划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8大类,编制完成了《崇义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县门户网站等途径进行了公开发布。二是规范程序,制定信息公开指南。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县实际,我县编制了《崇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申请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县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公民和单位的申请表及受理电话、地址等,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公众和法人单位对我县政府信息的获取。
(三)加强宣传,开展教育培训。将《条例》列入县长办公会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全文,使全部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同时,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工作需要,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安排部署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各单位也相继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安排布置相关工作,开展信息梳理填报培训。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县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87条。其中,概况信息类202条、法规文件985条、发展规划20条、工作动态1023条、人事信息96条、财经信息102条、行政执法985条、公共服务2074条。对这些信息我县都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江西崇义”门户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全年共计40.26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县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为政策法规类。目前已经办理完毕,并予以公开。
(三)收费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为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无行政复议申请及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县虽然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信息还不够完善;存在信息分类不准确的问题。为此,下一步我县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信息公开的探索力度,对确定公开的信息和数据,及时在网上公开。
二是继续创新培训模式。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对上传信息进行准确分类,县政府办和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将定期对各单位信息上传进行抽查,发现信息分类错误立即要求单位整改。
附表一
赣州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崇义县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09 年 3 月 11日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487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5487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
件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网上申请数 |
件 |
1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2、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数 |
件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述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