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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2015年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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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2015年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义县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崇义县教育局联系(地址:崇义县城阳岭大道50号,电话:3812339)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按照《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地教育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社会各界获取教育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15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教育局始终把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督导室邱赣生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阳锦鸿任副组长,教育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教育信息公开的日常指导、协调、督办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就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崇义教育信息网站予以公布。目前,崇义县教育信息梳理发布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网上发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我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对教育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四)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始终把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有关领导在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2015年主动公开教育信息400多条。主要是通过教育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众可通过网络或联系方式进行了解。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县教育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共九个子栏目。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全县教育基本情况、局领导分工、办事程序、工作计划、下发的文件通知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工作动态等。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属于同意公开的内容,已依申请予以了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所以目前暂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教育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的月份上传到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条数较少。在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1、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信息公开是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是发挥信息功能、服务人民群众的需要。要充分认识推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随时掌握信息公开状态,及时督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一是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尽快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从实际出发,改善制度中不完善的部分,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三是尽快建立信息公开的受理机制。制定信息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群众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四是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布的信息严格审核,确保公开教育信息不发生泄密事件。

  3、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

  4、切实抓好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要求,制订培训计划,对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单位正确理解和把握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工作规范,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