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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司法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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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司法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崇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崇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崇义县公务大楼2楼;邮编:341300;电话:0797-3812740)。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了崇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加强了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办公室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具体实施该项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崇义县司法局网站信息公开制度》以及相应的制度规范,明确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通过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局网页,及时将应公开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并对网站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对信息的浏览。对公开的每一条信息,我们都加强审查,严把入口关,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并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条例》的了解,我们采用多种形式,加强了培训教育,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知识培训长效机制,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概括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主要是在崇义县司法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此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面小,知晓率不高;公开的方式仅局限于政府门户网站,影响面不够广。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行业协会、政府门户网站、机关户外宣传栏等平台,加大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全面实现资源共享,达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目的;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保障能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的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因我局有关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个别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问题部分的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能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暂无此项情况。

 

 

 

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