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司法局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访问量:
您可以直接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已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

  您也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在乡、镇、街道及部分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组织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那里的工作人员会具体地指导您申请法律援助。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一般设在当地司法所。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按下列规定提出: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于其他事项的申请,根据省里的有关规定:

  非指定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和诉讼代理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非诉讼事务的法律援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申请人向其住所地、事由发生地或者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