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崇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西崇义”网站(www.chongyi.gov.cn )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崇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政务大楼1002室,电话:3822928)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按照《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部门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逐步形成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企业、市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13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崇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指导、协调、督办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全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崇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栏予以公布。目前,崇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梳理发布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网上发布,本年度对政务动态信息栏目做的较全面。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我局按照政府的要求,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建立了《崇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转发了(国办发[2010]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四)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崇义县药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有关领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崇义县药监局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条。主要是通过崇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众可通过网络或联系方式进行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互联网。崇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设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共五个栏目,其中“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共九个栏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所以目前暂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虽然已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信息分类不准确的问题。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1、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我局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是发挥信息功能、服务人民群众的需要。我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主要领导重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随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状态,及时督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尽快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着力从实际出发,改善制度中不完善的部分,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三是尽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制。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信息公布者为直接责任人,对公布的信息严格审核,确保公开政府信息不发生泄密事件。

3、切实抓好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要求,制订培训计划,对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单位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工作规范,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