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府字〔2014〕22号
关于无偿划拨聂都乡公办幼儿园建设用地和先行预拨征地拆迁费用的请示
崇义县人民政府:
目前我乡已完成公办幼儿园的选址,并积极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为贯彻落实《崇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崇府发〔2013〕5号)精神,加快我乡中心幼儿园建设进程,恳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无偿划拨教育用地共计5亩,用于建设乡中心幼儿园,并由县财政先行预拨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元),用于聂都中心幼儿园征地拆迁费用。
妥否,请批示。
附件:聂都乡中心幼儿园征地拆迁费用明细
聂都乡人民政府
2014 年6月4日
序号 |
乡镇 |
征地(亩) |
补 偿 项 目 及 其 费 用 |
|||||||
土地安置补偿费 (万元) |
青苗补偿费(万元) |
房屋拆迁等费用(万元) |
杆线迁移(万元) |
丈量误差费(万元) |
土地平整费(万元) |
征地工作费(万元) |
合 计 (万元) |
|||
1 |
聂都 |
5 |
15 |
1 |
2 |
8 |
0.5 |
6 |
1.5 |
34 |
附件:
聂都乡中心幼儿园征地拆迁费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