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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崇义县旺鸿矿业有限公司旺鸿矿业高岭土改扩建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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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崇义县旺鸿矿业有限公司旺鸿矿业高岭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3812573

通信地址: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崇义县阳岭大道588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崇义县旺鸿矿业有限公司旺鸿矿业高岭土改扩建项目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丰州乡小坑村

崇义县旺鸿矿业有限公司

赣州市云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崇义县旺鸿矿业有限公司旺鸿矿业高岭土改扩建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丰州乡小坑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8'7.97",北纬25°40'47.17"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3333.3平方米。本项目原料为高岭土原矿,项目采用的主要工艺为:原料→破碎→捣浆螺旋分级旋流器震动筛矿浆精加工→成品,主要设备有破碎机抽浆泵搅拌机分级机振动筛旋流器压滤机等。项目改扩建后形成新增年产高岭土精矿4万吨产品规模。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19%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环评批复及《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二)大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原矿破碎粉尘、原矿装卸粉尘、铲车卸料粉尘、原料堆场扬尘、尾砂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原矿破碎粉尘采用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原矿堆放扬尘、尾砂堆场扬尘、原料自卸粉尘采取半密闭措施,设置挡风墙和加盖顶棚,堆场内再通过喷雾洒水抑尘,铲车卸料粉尘采用喷雾洒水抑尘处理;车间及运输车道进行定期洒水、清扫;加强厂区绿化,对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厨房油烟经集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专用烟道排出

(三)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初期雨水、堆场淋溶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

项目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喷雾洒水抑尘和捣浆工序。项目堆场淋溶水、小坑村厂区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捣浆工序,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微动力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轮式转载机、破碎机、震动筛、除铁机等设备噪声

本项目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措施,加强绿化和墙体隔声等治理措施,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五)固体废物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粗砂细砂铁渣沉淀池污泥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

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序粗砂细砂外售给湖南福道硅业有限公司铁渣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沉淀池泥砂需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并定期清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固废暂存间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包装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其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危废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六)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为边界往外延伸50m的区域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七)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建设单位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停产,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八)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禁止采用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项目须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九)健全环保机构和制度

建立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及运行情况的监测,确保其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能够满足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要求。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

(十)环境监测及信息公开

项目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废气、噪声等定期开展监测,若项目废气、噪声等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应立即停产治理。同时须按要求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建设各类排污口,规范设立图形标识牌并建档。